我是昌吉市六工镇新庄五组村民,2012年新农村建设,把我们整体搬迁入住楼房,同时政府给我们将,位于东靠五片区老荒地50亩,划为我们的养殖基地,发展经济养家糊口。
经镇土管所放线测量,通过市政府以及镇政府批准,2012年3月,新庄村居委会,将50亩的荒地分配至各个农户。各农户已经在分配面积的土地上,实施了养殖活动,并各方筹资盖建了养殖所需设备,大量投资。
2014年3月5日,各农户均接到昌吉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2012年分配到的养殖小区为违章建筑,须拆除养殖建筑及设施。
我们农户,均是在六工镇新庄村委员会的指示下,分配到的土地,按章办事并没有出现违规操作现象,现接到拆除养殖小区的通知后,严重影响了我们已养殖业为生的农户正常生活,导致农户没有收入来源无法正常生活,并且前期建设的借款也再无经济能力偿还。
政府给出最后通告如2014年5月30日晚12点在不签拆除协议书,6月5日将实施强拆,拆除协议书里没有任何赔偿条款。
什么政府的错误需要我们农户来承担责任
我们以后靠什么生活,我们的投入如何收回,我们的损失谁来赔偿。
我们向政府反映没有回应
我们向新闻媒体诉说没人敢报道
政府官员还大放厥词,你们只要有本事告到中央我们也不怕。
难道真的官官相护,我们很无助只有借助网络的力量
希望好心人士帮助转帖,引起政府高层关注。
联系电话:1819619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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