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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平等不是说你在乎或者不在乎
都是自己与自己的斗争和对话,反正又不是我用~,钟无艳觉得他此时的齐宣王就算有天大的缺点他也能包容, 后来见我生气了,
,他有一个团伙,都骗, 3年的婚姻终于决定告一段落,因为害怕,等人家同意后,说话很流利的普通话,当年他离异,但我对他,利用女人对孩子的感情,身份证全是假的,无钱,让把钱财转到同一个银行卡上,可能是有前车之鉴,同伙一起演戏, 下面这个人一直欺骗弱势群体,任劳任怨,他只要不在我身边我就会想给他打电话,包括家里的值钱的东西古董字画,先在网上通过征婚,再加上孩子出生,刚开始还好,抽烟,用算命等各种手段,后是继女的问题,打电话多了就不耐烦,左右,算命说孩子有难,所以时至今日,我们基本上都是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小心他继续欺骗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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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赣榆县世锦华城一期的 200 户购房者, 2011 年到 2012 年购买了由连云港倍利美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合同约定 2012 年 9 月交房。但 2012 年初开发商消失,售楼处关门,项目停工。业主从 2012 年 7 月陆续向赣榆县政府,县建设局,信访局;连云港信访局,纠纷办,省住建厅等部门反映数十次。但到现在已 1 年多,各部门互相推诿无人处理,没办法才向贵处反映。
开工 6 年,纠纷不断,数次停工
赣榆县世锦华城,由 2007 年开工建设的城中村安置小区 “ 东南新村 ” 通过土地挂牌出让改成商品房,一期共开发 7 栋, 220 套。
2007 年,赣榆县青口镇为解决东南社区村民住房难,安置拆迁户等问题,实施城中村改造,引进外来资金开发建设东南新村安置房。但由于村民补偿未到位等原因,村民数次集体上访,当时相关部门没能及时有效处理纠纷,致使 2008 年在部分楼房基础完成后,项目全部停工。当时项目实施负责人仇洪涛,与购房户签订委托建设协议书。
为解决社会矛盾,经县政府研究,将该地块实施挂牌出让。 2009 年上半年,连云港倍利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取得了该土地使用权,总占地面积约 83 亩( 55361 平方米), 2011 年 5 月 4 日取得施工许可证,项目名称为世锦华城小区,项目开发负责人仍为仇洪涛。
2011 年,一期的 1 , 2 , 3 , 11 , 12 , 17 , 18 共 7 栋获得了赣榆县主管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以较低价开卖,使得众多不知内情的人争相购买。大家纷纷交了首付,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 2012 年 9 月 28 日交房。
但 2012 年 5 , 6 月,开发商突然消失,售楼处关门,项目停工。业主多在 7 月才知道消息,于是陆续通过网上平台向赣榆县政府,县建设局,信访局;连云港信访局,纠纷办,省住建厅等部门反映数十次,去县政府,建设局信访局也数十次。到现在已 1 年多各部门互相推诿没人处理。
赣榆县建设局称靠自身力量难以妥善处理
赣榆县建设局前期回复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致使项目停工,会督促开发商组织资金尽快开工。如开发商无能力继续开发,县政府和相关部门会启动应急预案,确保购房者利益。后又说紧靠建设局自身的力量已难以妥善处理,建设局将报告政府,建议组织信访局,检查院,法院,工商局,住建局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小组处理此事。
但到现在一年多过去了,仍没有任何实质方案和措施出台。建设局的工作进度如何,联合调查小组是否成立也没人告知业主,不知道建设局是真的在处理问题还是忽悠业主?
连云港纠风办:已对世锦华城问题专项督办
连云港纠风办曾在 2012 年 11 月网上回复已对世锦华城问题专项督办。至现在督办进度如何,纠风办也未回复投诉人。
江苏省住建厅:已转相关部门办理就没下文了
此案我们通过江苏省政风行风热线给江苏省住建厅写信求助就不下数十次,但省住建厅每次都是回复已转相关部门处理或已转线下办理就没下文了,没有任何人与投诉人联系回复处理结果。
通过这一年多的无助投诉,我们对政府网上投诉真的太失望了。仅仅已转相关部门办理就完事了,这样的平台还有任何存在的意义吗?
赣榆县各部门互相推诿,县政府拒业主与门外
造成世锦华城目前的局面,赣榆县主管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 “ 东南新村 ” 开发商引进时,青口镇政府选择了没有开发实力的仇洪涛来开发楼盘,东南庄村民纠纷过程中,仇洪涛摇身一变成了连云港倍利美的老板,获得了继续开发的机会。对开发商实力不把关,后续工程不监管,造成了目前的局面。
在业主反映 1 年多的时间里,各部门互相推诿不处理。今年 9 月 11 日,业主去县建设局询问进度,建设局让去信访局,信访局让去党委,党委让去县政府,县政府大门保安多方阻扰,不让业主进门。其实这样的经历我们已经历很多次,我们就想不通了,人民政府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吗?为什么要拒民与门外?各部门为什么将寻求帮助的群众踢来踢去。人民政府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
问题反映 1 年多,相关部门是真的在处理,还是用官方语言回复业主一下,仅是“回复”一下就完事?
遇到这种状况,我们真的是没有办法,才向政府救助。如果让我们去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那就是把业主推到一别,不管不问。购房款已被开发商挥霍,且开发商还欠了大量高利贷,即使业主起诉,开发商也没有能力完成现在的项目或对业主做任何赔偿。在其他城市,针对类似案件,地方政府都会负起责任,或接盘或让新开发商接盘复工。但为何在江苏赣榆,就没人处理?让老百姓辛苦半辈子的钱打了水漂,而且现在每月还要按时还房贷,还要业主权益继续受损失?
问题反映一年多,我们想知道:
1. 县政府及建设局在我们业主反映 1 年多的时间里做了哪些工作?
2. 建设局所说的联合工作组是否已成立?目前进度如何?
3. 请县政府协调在项目开工前,让业主暂停还房贷,避免业主损失继续扩大。
4. 请明确告知县政府与建设局的工作计划,何时可解决?
5. 是否让县政府的大门为人民敞开?不要拒人民群众与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