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第三方理财机构代销信托的消息,已经在业界流传已久。据了解,去年9月份以来,银监会非银处曾组织过三次信托公司销售业务的讨论,具体事项涉及信托产品第三方代销、异地销售以及信托公司成立财富管理公司等问题。其中,禁止第三方理财机构代销信托产品仅是会议的主要内容。
据统计,市场上多数的第三方理财机构代销信托业务占其总业务的比重非常高。如果真的叫停,对于第三方理财机构而言将迎来一场行业洗牌。
第三方代销属“灰色”地带
第三方理财机构推介信托产品早已是业内的“潜规则”。2007年,信托业整顿完后,第三方渠道对集合信托的营销居功甚伟,帮助信托业管理的资产规模实现“爆发式”增长。在此期间,一些经营模式保守,与第三方理财合作较少的信托公司错过了优越的发展时机。
但是这一切并没有获得法律法规的支持,是一种灰色的“生意”。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委托非金融机构进行推介。2011年10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信托产品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上述规定有了进一步说明,即非金融机构可以向信托公司推荐合格投资者,但不得以提供咨询、顾问、居间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推介信托产品。
威胁投资人利益
虽然能够保证足够高的收益,但是信托产品的门槛为100万元,属于高端客户的理财产品,并且坚持“刚性兑付”,其涉及到的资产规模非常庞大,对整个金融系统的影响也非常巨大。
而成立第三方理财机构的要求非常低,只需要去工商部门注册一个咨询公司即可。如果出现问题,也是由工商部门来处罚,不受信托公司的监管机构——银监会监管。第三方理财机构由于未受到规范监管,违规销售信托等理财产品的现象较为普遍,长期而言不利于投资人利益的保护。
据了解,具体经营模式是由第三方理财机构推介信托产品,然后与信托公司签订“财务顾问协议”,通过代销信托产品收取佣金,销售额越大,佣金越高。第三方理财机构和其理财顾问难免会夸大信托产品,刻意回避风险,以赚取高额的佣金。
据本报记者了解,某些信托从业人员借助职务之便成立第三方理财机构也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目前,除了业内大型信托公司产品直销比重普遍较高以外,大多数信托公司卖产品还需依赖第三方理财机构。国内68家信托公司,只有少数几家真正靠自身渠道进行直销,比如平安信托的平安财富、中融信托的中融财富、五矿信托的五矿财富、长安信托的长安财富等。中融信托内部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中融早已将财富中心分离成专职的中融财富,力争建立一种专业的直销团队。
提升直销能力任重道远
多位业内人士都认为,监管层之所以放出叫停第三方理财的消息,目的不是打压第三方理财机构,而是希望信托公司能够提升自身的直销能力,避免鱼龙混杂的第三方市场危害信托业的健康发展。
比起信托公司直销,第三方理财拥有的客户资源更多,对于前几年急需冲规模的信托公司来说,由第三方理财来代销,不仅有利于推介产品,也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财力。信托在渠道上的“短板”使得对银行渠道、第三方理财机构等非金融机构渠道的依赖成为客观需要。
业内专家表示,对于大部分信托公司,特别是中小信托公司,其并无这样的资源优势。同时,去年券商、基金子公司等推出“类信托”产品,信托公司赖以发展的高收益优势吸引力相对降低。
此外,我国的信托公司被禁止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因此信托公司主要按照地域展开布局,这也造成了信托公司渠道能力普遍薄弱。2009年,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信托公司异地信托业务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对信托公司开展异地信托业务进行规范,不过在信托公司的异地渠道搭
建上,一直以来进展不大。
业内人士表示,实现脱离第三方理财机构的直销这一目标需要至少上千人的直销团队,在2014年竞争加剧、传统业务模式增长乏力的大环境下,仅凭目前多数信托公司百十人的规模,实现这一目标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尽管这条业内流传已久的“叫停”消息尚未得到官方的确认,但作为一种对旧有模式的改革,一旦推行,仍然会对整个行业带来重大的影响,这也是近来许多信托公司加大财富中心建设的一个原因。
不过,考虑到成本2005年开始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选择了信托模式,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中国银监会颁布实施新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托公司作为财富管理机构的功能定位。
此后的5年,凭借自身制度优势,信托行业管理资产规模取得了年均51%的复合增长,并于2012年成功超过保险成为中国第二大金融业态。截至2013年第三季度,信托行业规模已达10.13万亿元。
2014年无疑是信托业关键性的一年,它的发展前景如何,投资者可采取什么策略?
三大猜想决定趋势
信托业的发展前景,取决于对以下三大猜想的判断上。
信托规模是否到顶
从2011年信托规模逼近5亿元起,市场就不断唱衰信托资产管理规模的增长速度。但实际上,信托行业资产管理规模的不断跨越,是牢固建立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大前提上并受益于资产管理市场近年来的蓬勃发展。
信托在过去的几年中抓住了几次关键性的机遇:从银信理财合作起步,积累了业务资源和渠道资源,进而开展了广受欢迎的集合信托业务,先后挖掘出资金需求旺盛、平均利润率颇高的房地产和能源行业以及风险较低的政信合作业务。在2012年经济下滑、监管标准大幅提高的大背景下,信托又开
发出信托收益权对接银行同业资金等一系列创新银信合作模式,并在2013年迅速扩展到了各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同业部门。
基于灵活的信托制度以及良好的执行力,信托业规模难以在短时间内遭遇实质性缩减。
通道业务是否消亡
信托公司作为资产管理行业当中唯一没有确定主业的金融行业,其工具性的灵活多变,加上各机构的法律环境不一,导致通道业务一度成为监管套利的工具。目前这接近11万亿元的行业规模中,通道业务占有半壁江山。而自2013年开始,银行转移体外资产的动作收到监管标准的凌厉抑制,基金子
公司和券商资管也攻城略地。费率方面的劣势更是难以回避——由于监管政策所限,传统银信合作成本越来越高:按当前规定,银信合作的风险资本计提比例超过10%,因此通道收费至少超过千分之一才能维持盈亏;而券商资管在此类业务的计提标准仅需1%左右,通道费率可压低到万分之五。有研报尖锐地指出,未来5年内信托的通道业务会彻底消亡。
其实,信托并非与其他金融行业对峙存在。在发展过程中,信托与银行、券商、基金均保持着不同程度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共享客户资源、优势互补的形式而竞合共赢。我们不妨将通道业务看做是金融跨业经营的一种特殊形式。信托和银行同为银监会监管下的金融机构,在体制上具有天然亲近
性。在银信理财、银信通道、银信代销、托管清算方便都有大规模合作。由于宏观环境未发生大的变化,银行补充资本金的压力仍然较大,信贷出表将会是此后一段时间的常态需求。信托公司作为投资范宽广、灵活度较高的金融机构,通过创新交易结构、加强与银行的战略合作,仍能获得一部分业务
。另外,相比券商和基金子公司,信托在过去的发展中沉淀下来的业务经营人才优势,将会给信托以更多的应战时间。
信托对整个社会而言,其根本功能无非是将投资者的闲余资金集合起来然后配置到需要资金并能创造收益的地方去。通道业务因信托的制度红利而存在,然而用自身资源变现的竞争力终究难以持久,并且大型信托公司已不再以资产管理规模为发展目标,而更加强调主动管理能力和盈利水平,所以,通道业务减少对整个信托行业而言,是好事,也是必然趋势。
“107号文”明确指出要建立完善信托产品登记信息系统,探索信托受益权流转。该说法虽是老生常谈,但这是自2001年《信托法》人大立法后,再次以国务院文件的高度明确传达信号。而这一信号是信托业一直期盼的,相信2014年对信托行业来说是个转型年,推动信托公司朝着“受人之托,代
人理财”的功能定位回归主业。
刚性兑付何时破咒
随着信托行业的飞速成长,“刚性兑付”这一潜规则都牵着投资者和媒体的神经。其实,信托不出风险不正常,投资者享受这10%的无风险收益本身就不符合金融市场的风险收益规律,是到了给信托卸下“风险零容忍”包袱的时候了。
不妨做个简单测算。截至2013年三季末,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为0.97%。此时点,信托行业规模达10.13万亿元,其中集合资金信托规模2.36万亿元,扣除阳光私募等产品,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类的信贷类信托资产规模约2万亿左右。根据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测算,信托行业潜在的不良基础资产规模不超过200亿元元。而目前整个信托行业的总净资产超过2000亿元,足以覆盖不良资产。更重要的是,金融业务的核心之一即管理和控制风险。控制风险并不等同于业务毫不设计风险,而是采取风控手段,让收益有效地覆盖风险。因此,“刚性兑付”属于逻辑错误的风险传导机制。虽然到目前为止,即使有个别项目出现过兑付危机,而相关信托公司和政府部门从维护行业信誉的角度出发成功实现安全兑付,避免了兑付危机,但是不排除在未来“刚性兑付”这一机制被打破的可能,对此投资者需要有清醒的认识。
4个新领域可淘金
寻找高收益资产是信托让投资者继续跟随的硬性指标。地产光环渐退,征信合作前途未卜,能源风光不在,信托要到哪个领域找到风险可控投资回报又高的资产?除了耳熟能详的房地产、矿产等信托外,投资者不妨顺势而为,酌情选择投资新领域的信托产品,分享中国经济转型中的收益。基于宏
观环境等一系列问题,信托将在以下4个领域次第绽放新潜力。
土地流转
新农村改革被认为是新十年中国改革的重点所在。土地流转一旦启动,潜在规模将高达万亿。在解决土地市场拆迁不同主体间利益的协调上,信托作为第三方,有利益中立的优势。其次,相比村集体和村民而言更有市场谈判经验,信托能较为顺畅地和开发商以及国有土地部门沟通,得以在土地流
转市场上将大有可为。
信贷资产证券化
2013年7月,央行、银监会已初步达成共识,拟采用资格审批和项目审批结合的管理方式,把资产证券化业务常态化。预计到2020年,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规模将占贷款总规模的30%~40%。券商和银行均在信贷资本证券化承担方的竞争名单中。但是信托作为资产证券化的SPV(特殊目的实体),
其独特的财产独立、破产隔离、与银行渠道关系紧密等一系列优势,使得信托行业在此项业务的争夺中拥有绝对优势。
海外资产配置
为对抗经济下行风险,加上平衡资产配置的需要,投资者的海外投资行为愈发常规化。信托除了在企业对海外进行投资时担当金融工具,更在高净值个人海外投资时发挥作用。通过集合高净值客户的资金,信托即可保护投资者的私密性,又能帮助其购买到海外投资标的,随着QDII额度的进一步松绑,信托将于其他金融同业一起共赢未来。
国企改革
经济增长如果下行,国企改革或提上日程。信托关系的法律关系严谨,可以对权利滥用进行约束。信托参与国企改革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例如,信托可代持国有股份,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的股东对设定信托计划的目的、运用方式等实际控制。再比如为民营企业进入国企进行代持等,化解民营资本控股敏感行业可能引发的法律问题等。
“五好”标准选产品
在急速发展的同时,不同类型信托理财产品的投资回报率出现了分化。面对着68家信托公司发行的数以千计的信托产品,投资者该如何选择?
信托产品的选择讲究“五好”,五个指标都均衡优良才能选出好的产品。
投资标的
信托产品种类十分丰富。市场上常见的信托产品按是否保本分为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和浮动收益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中包括结构金融、地产信托、基建类的信托等;浮动收益类的信托产品有阳光私募、股权投资类的信托PE。不同投资标的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选择自己熟悉、接受度最高的投
资标的才是最合理的。
融资方的实力
融资方实力是筛选信托产品的核心要素。选择时要看清融资方是民企还是央企,是政府的一个平台,还是一个公司。投资者最好是要对不同的地域、不同类型的机构有自己清晰的认识。
信托机构实力
随着现在主动管理型产品的逐渐增多,对信托机构专业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优质的信托公司项目来源更加丰富,经验更加丰富,风控管理更加科学。在信托机构的选择上可以参考其行业排名和业内口碑,或咨询业内人士,全面调查公司实力。比如在公司历史严格的问题上,不要只重视注册年
份,而要看该机构是否持续经营。
交易结构的设计
良好的交易结构是防范信托风险的重要保证。一般而言,融资性投资产品通常会有担保、抵押/质押、回购等措施;证券投资类产品可能会设计成分层形式,优先级别投资者将获得固定收益型回报;境外投资产品通常会进行货币掉期以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在购买信托产品前,投资者要检审该产品的增信措施是不是完备。
风险收益特性
在一般的逻辑下,期限越长收益率越高,但在选择产品时也要根据自身的实际财务安排出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比如你打算在近期买房,那么在投资前需要考虑你要考虑在购置房产时自己所购买的信托产品是否已经到期并拿到本金和收益。
以及高净值人士聚集等因素,信托公司财富中心分支机构不会像保险公司那样分散,可能更多的集中在北上广等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省会城市。更多信息可浏览www.yuxiangc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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